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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ZY12171党支部关于刘振华、张鹏等三名同志拟确定为正式党员的公示

来源: 日期:2014-11-20点击:

关于刘振华、张鹏等三名同志拟确定为正式党员的
为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“十六字”方针,增强党员发展工作透明度,扩大民主,强化群众监督,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。经研究,决定对刘振华、张鹏、侯云霞三名同志的基本情况和拟确认为正式党员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
刘振华同志:拟确认为正式党员对象。
张 鹏同志:拟确认为正式党员对象。
侯云霞同志:拟确认为正式党员对象。
二、公示对象基本情况
刘振华,性别:男,文化水平:硕士,工作单位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,现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大运村公寓,该同志于2009年4月6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,2014年11月20日拟确定为正式党员,准备近期讨论发展。
张鹏,性别:男,文化水平:硕士,工作单位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,现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大运村公寓,该同志于2008年12月1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,2014年11月20日拟确定为正式党员,准备近期讨论发展。
侯云霞,性别:女,文化水平:硕士,工作单位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,现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大运村公寓,该同志于2008年10月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,2014年11月20日拟确定为正式党员,准备近期讨论发展。
公示期间: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7日
受理地点: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ZY12171党支部
受理人员:叶会
受理电话:18811435573
来函地址: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运村公寓6号楼
邮政编码:100191
三、公示要求
(一)广大党员、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确定为发展对象条件,请以书面、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党支部反映。
(二)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,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、真实、具体、敢于负责。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,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。如有诬陷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(三)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。对反映出可能影响确定为发展对象的问题,党支部将认真调查核实,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特此公示
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ZY12171党支部
2014年11月20日